南京市民陳女士在雨花臺區(qū)三山工業(yè)園內(nèi)的一家物流設(shè)備制造公司上班,前段時間,她騎電動車回家,在園區(qū)內(nèi)撞到了停在路上的一輛南京叉車,之后,受傷的陳女士和叉車司機,就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賠償,始終無法達成一致。
騎電動車撞到叉車叉齒人受傷車受損
2014年1月21日下午五點半,陳女士下班后準備回家,此時在離單位100米左右的路上,停著一輛叉車和一輛貨車,陳女士騎電動車經(jīng)過這里的時候,撞到了叉車的叉齒上。
陳女士介紹道:“叉車司機和貨車司機站在面前,叉車叉齒沒有放下來,我從后面騎車過來,叉車不是兩個叉齒嗎,個叉齒我過來了,兩個人講話的時候,有一個人看到我過來了,回頭看,我讓都讓不急,撞到第二個叉齒上?!薄 ?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text-align: left;">陳女士下頜部位被叉齒擦傷,連人帶車摔倒在地,單位同事趕緊將她送到了醫(yī)院。
陳女士的同事嚴先生告訴記者,這輛叉車是園區(qū)內(nèi)一家貨柜廠的,當時停在路上并沒有工作,叉齒卻升在半空。
嚴先生:“叉車兩個叉齒,當時升到半空,叉齒的頂端和貨車距離就一米,人就只能從一米中過去。”
貨柜廠拿出1500元作為醫(yī)藥費拒絕再賠償
在醫(yī)院住了一段時間后,陳女士回家休養(yǎng),這期間貨柜廠負責人拿出了1500塊錢作為醫(yī)藥費,但陳女士說,目前醫(yī)藥費她已經(jīng)花去了3000多塊錢,而當她找到貨柜廠負責人時,對方卻拒絕賠償?! ?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text-align: left;">律師表示,陳女士自己有觀察不力,但是叉車駕駛員沒有放下叉齒,也沒有安全提示,責任更大,由于他是工作期間,職務(wù)行為,賠償后果由用人單位來承擔?!?p style="text-indent: 2em; text-align: left;">叉車駕駛員無證操作貨柜廠賠償陳女士9500元